便签
  • 请问东直门外开往怀柔九谷口(怀北滑雪场)的936路,首班车是早上几点啊?是坐这个车直接去那儿快?还是去于家园换车快?
    2012年6月02日
  • 以至于旗帜鲜明地动议废除相关法度。(这里出走社成员同样明确知道此处“坐台”“出台”非彼处“坐台”“出台”)。
    2012年6月02日
  • 作为出走社社长,竟然认为文明社会里公认的犯罪行为“杀人”在出走社里可以被允许。(尽管大家都知道此“杀人”非彼“杀人”。)为什么却反而认同“坐镇赵家台”(简称“坐台”)“出赵家台”(简称“出台”)涉嫌违规?
    2012年6月02日
  • 龙棒,作为议员,如果对法度有异议,应该提案修改,而不是用这样轻佻的语气去讥讽法度,我记得以前正告过你,何况你对法度的理解总是不上道,那些活动只是不允许单独正式开题,如果你开一个杀人的课题,那是不允许,但如果你的爬山课题中间休息时安排杀人,则是允许的。
    真有这么一句话:被禁止的活动举例:“自驾、蹦迪、滑雪、骑马、爬雪山、沙漠穿越、攀岩、拼桌吃喝、K歌、杀人等”
    不过后来也有社友解释:我们的杀人与众不同,更高雅致

    2012年6月02日
  • 真有这么一句话:被禁止的活动举例:“自驾、蹦迪、滑雪、骑马、爬雪山、沙漠穿越、攀岩、拼桌吃喝、K歌、杀人等”
    不过后来也有社友解释:我们的杀人与众不同,更高雅致

    不爱看的不看不就完了吗,人家合法合理折腾,干卿底事?问杀人是不是违规的,自己不会看一遍《出走课题公约》啊?
    2012年6月02日
  • 投诉重复性的问题,而且是连续性,目的不明确性。这不是浪废吗?咱社里的人有许要绕圈的吗?直接点
    2012年6月02日
  • 香港用了150年成为一个法治社会真不容易呀,还是英国人更厉害。
    2012年6月02日
  • 你的辩护很可爱:)
    对于施雄对穿山癸的投诉,我来替穿山癸做个辩护吧。
    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 第六条
    这条明确表明攻击对象是社民,一个具体的人,而穿山癸所说“不择手段”“鄙视”都明确表明其对象是行为,并非某个特定的人。
    2012年6月01日
  • 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可爱:)
    不爱看的不看不就完了吗,人家合法合理折腾,干卿底事?问杀人是不是违规的,自己不会看一遍《出走课题公约》啊?
    2012年6月01日
  • 在公共场合接连对一个公民的合法投诉行为进行贬低之后,更进一步以议员的身份动用公权力在公职区内以纯攻击、纯贬低、不提供依据性言辞回复一个公民的合法投诉帖,这样的议员做出这样的行为,不需理事会和仲裁会做出判定,事实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
    赞同理事会对投诉的驳回。
    如有异议,施雄可以进一步向仲裁申诉。
    2012年6月01日
  • 风飞扬说的很全面,很有道理!
    2012年6月01日
  • 要命,发这点话,让我的机子重启了三次,出走社的网是怎么啦?还弄得发了一大堆一样的话,就当是过节快乐,今天过节,出走社大朋友们童心快乐!
    2012年6月01日
  • 止了吧,我以公民身份仅代表我一个人,同意小撮社长废除这个条款的提案,尽管我没资格在那后面表态。别弄得和新浪等其他的微博一样。出走社到目前为止也没发现一个和外面的网站一样,以说下流无耻的话语为乐的流氓网民。给社民一些宽松吧。
    2012年6月01日
  • 不管是议员还是公民,在这里参加争论的人都对出走社充满爱护的人, 不管是提出投诉的施雄,还是应诉的南瓜叶和一起参加争议的议员和公民们,都值得大家尊敬,不是对出走社充满爱护不会这样争论。但不希望有好人受到伤害。
    2012年6月01日
  • 时代在进步,我们也在进步。争论多了不是坏事,但也绝不是好事。上次争论的结果,导致南瓜叶和鬼道二位出走社的中坚人物辞职,我个人认为就是出走社的损失,这种事有了一次,不要再发生第二次。
    2012年6月01日
  • 对南瓜叶老师写的话语,包括争论中说的“出台”之类的话,我个人从来没想到过性上面去,在这里说出台,我想的反而是耕园的美好。既然就是在出走社对什么是涉性的词定义都有争议,而且这种争论也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那么干嘛不去掉原来的这条款呢?
    2012年6月01日
  • 在新浪对敏感词已经恶心得要死,但那个是没办法,你恶心也得面对,但出走社是我们自已的天地,有必要也弄个这种框框来对社员的言论进行约束么?出走社的道德水平我个人认为是绝对高于外面社会面的,如果真的有下流黄色的文字,应随时可以处理。
    2012年6月01日
  • 和新浪微博一样,什么叫敏感词?什么叫涉及“性”的词?新浪从来也没有公开说明是那些是敏感内容,同样出走社也没有办法把涉性的词全部列出。看sun做的调查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个人认为,施雄没错,但南瓜叶也没错,因为二位对这类词的定位理解不同。
    2012年6月01日
  • 先申明,所有争论文章并没有全部看完,但就我已经看过的文章,及我在新浪转微博的经历,本人也希望出走社废除这条引起争论的条款。原因是社里的这条规则说的那些所谓涉性的词不同的人理解不一样。
    2012年6月01日
  • 如果是关于发展的问题,大家讨论还有些意思,天天折腾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个人感觉浪费精力。
    2012年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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