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
  • 我们都珍惜吧!!
    疑惑,如此聚讼,湖南的走友们似乎没有过!!
    目前我们人员有限,每个人可能担负起的职责很多,牵扯的东西太多。我珍惜出走社,我不想让出走社在没有具备一定基础的时候被折腾散架了。等我们强大了以后再变革。
    2012年6月07日
  • TO西山:本来是客观的辩论,带着你的感情色彩描述,这是对辩论及辩论双方的不尊重。或者我的理解有偏差,请你合理阐述解释。
    2012年6月07日
  • TO西山:那天我们辩论,一问一答,有来有往,期间风飞扬因情绪激动,措辞难免不当,但其余两人,我和不吃饭,就事论事,并无对你人身攻击,怎么今天到了你这里就成了围攻?此意何解?照你最后一句话,我们是盲从?你有你说话的自由,但是言谈间非客观的评价定论发布在公共场合,是否不当?
    2012年6月07日
  • 我并不赞成将提起诉讼视为捣乱的看法和对诉讼者群起而攻之的做法。也希望提起诉讼者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不要迷失在人际纠纷当中,同时,对于一个BUG,提出一个案例就足以推动修订了,没有必要万箭齐发,那样真的是浪费资源。
    2012年6月07日
  • 本社很多法度存在逻辑或语法上的BUG,尤其是在训政时期由我自己制订的那些法度,排除这些BUG,是真心认同出走社理念的社民的共同目标。由于BUG数量庞大,以我或15议员之力,实在力不从心。所以,由社民以诉讼方式展现BUG,推动议事会修订法度,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2012年6月07日
  • 按钮失灵了我给你加工个钛合金的省得造成动乱及自由化传染爆发,要旗帜鲜明的反对无政府主义。
    2012年6月07日
  • 人生自古谁无错,知错就改方显英雄本色
    2012年6月07日
  • 最近社内言论戾气很重,以我为首,呵呵。检查了一下代码,跟帖旁边的“语言暴力”按钮竟然失灵,怪不得说了那么多狠话,没收到过一个邮件提醒,也没被扣过分。这个按钮我已经修好了。以后社友们看到谁发言剑拔弩张面目狰狞,不要客气,点一下“语言暴力”,会很有效。先从我开始。
    2012年6月07日
  • 投诉西山问明:明目张胆索贿(居然叫嚣10-1)这是对交通法规的藐视。
    2012年6月07日
  • 当你在如今这种状态的出走社说出这样的话时,有些人就知道:出走社新天地的拥有者已经出现了:)
    我就不用了,在参议员还不是普选,还依靠着积分高的老人们来维持宪政前,新天地是不属于年轻一代的。
    2012年6月07日
  • 特别反对京都水怪众议员和稀泥的言论,出发点很好,但只是缓和一时,不能解决问题,严重违背出走社对于法度的追求~~哈哈~你说要请我喝酒的啊~本质上讲,现在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和以前几次争论未果有直接的联系~~
    2012年6月07日
  • 呵呵~~法度模糊,可以被人来装扮,才使得出走社的基础动摇,前几天在qq群里面提到出走社的基础出了问题,招致围攻~~不过我现在看到了曙光~~~有更多的社友开始思考,不是盲从~~~
    2012年6月07日
  • 我就不用了,在参议员还不是普选,还依靠着积分高的老人们来维持宪政前,新天地是不属于年轻一代的。
    呵呵,不客气,我相信,就算没有小撮,你也完全可以打开一片新天地,你的存在本身就是出走社的一片新天地:)
    2012年6月07日
  • 呵呵,不客气,我相信,就算没有小撮,你也完全可以打开一片新天地,你的存在本身就是出走社的一片新天地:)
    谢谢支持,这些日子你最辛苦。这次的事,我感觉小撮社长的“释法”为我们打开了一片新天地。如果真的按他说的,那以后大家就在课题里放心大胆实施含有九大特征及被禁止的举例活动吧,反正只要不作为课题策划提交就行了嘛。我就是想让理事会或仲裁帮我们确定一下,以后就有判例了嘛。
    2012年6月06日
  • 谢谢支持,这些日子你最辛苦。这次的事,我感觉小撮社长的“释法”为我们打开了一片新天地。如果真的按他说的,那以后大家就在课题里放心大胆实施含有九大特征及被禁止的举例活动吧,反正只要不作为课题策划提交就行了嘛。我就是想让理事会或仲裁帮我们确定一下,以后就有判例了嘛。
    支持一下凌乱的投诉,我相信这些投诉的结果对于明确界定哪些活动要禁止,要怎样禁止,要禁止到什么程度等等乃至禁止法规本身的合理性都会产生有益的建设作用。当然,也很可能会给投诉者本人招来严重的人身攻击,请做好心理准备:)
    2012年6月06日
  • 大狮辛苦,我这里也时快时慢,可能和我用的网络有关,在这里用的是一个无线网络
    我这边上出走社出奇的慢,5.30号创造了四个半小时打开八个页面,加两次刷新。不知道鬼道你那边怎么样?是不是没有设立宣传部的地方网速会快一点儿?一打开这么多东西,得慢慢看……
    2012年6月06日
  • 支持一下凌乱的投诉,我相信这些投诉的结果对于明确界定哪些活动要禁止,要怎样禁止,要禁止到什么程度等等乃至禁止法规本身的合理性都会产生有益的建设作用。当然,也很可能会给投诉者本人招来严重的人身攻击,请做好心理准备:)
    2012年6月06日
  • 我这边上出走社出奇的慢,5.30号创造了四个半小时打开八个页面,加两次刷新。不知道鬼道你那边怎么样?是不是没有设立宣传部的地方网速会快一点儿?一打开这么多东西,得慢慢看……
    2012年6月06日
  • 《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二、依法:社区公职人员的每一个公务行为,都必须从社区法规找到依据,公职人员对社民进行处理时,须将相关的条文准确全面的引用出来。社区法规包括社区文献栏目所记载的所有文字。
    到现在好像议员们也没搞清小撮的投诉依的啥法。
    2012年6月06日
  • 能把个人争执先闹到公民大会,再闹到议事会,就是不走法律程序,这样的人真不多见。
    2012年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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