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
  • 你说的不一定算吧,这个最好请一路他乡议员来鉴定一下。据维基百科:
    脱衣舞(Striptease),是带有情色成分的商业性舞蹈表演。表演者通称为脱衣舞娘。脱衣舞者会跟随音乐的节奏,而逐步脱下身上的衣物。开设脱衣舞的娱乐场所叫脱衣舞俱乐部。
    另据wiki:情色是具有性意味的描绘。
    为任然118的辩护,任然118在帖子中所说的“脱衣舞”“裸体游行”2个词并不涉及任何“性生理、性技巧、性心理、性社会学、性文化学”而且很直白,没有有相关隐喻。
    2012年6月09日
  • 为任然118的辩护,任然118在帖子中所说的“脱衣舞”“裸体游行”2个词并不涉及任何“性生理、性技巧、性心理、性社会学、性文化学”而且很直白,没有有相关隐喻。
    2012年6月09日
  • 赞成凌乱对118的投拆。我也做得不好,头脑会发热,但我还是认为法度面前人人平等。
    2012年6月09日
  • 关于言论的规定竟能剥夺公民诉讼权。粗粗数下,一路他乡在被裁决之后发表了《为了出走社还是反对出走社》的文章,施雄在被理事驳回后在很多地方表达过不满,穿山癸被投诉之后发起了涉性决议案的民意调查…如按这条规定,他们都只能维持原处罚,自动失去申诉权了。
    在找删贴法规的过程中,看了下《网络行为规范》,竟有这么一条,大家注意。
    第二十一条 因被认定违规而受处罚,可在三天内亲自或委托他人在社区会所栏目发帖申诉,由仲裁审理,禁止直接打电话与执行处罚的理事交涉,或在其他栏目发帖争辩,违者维持原处罚,自动失去申诉权利。
    2012年6月09日
  • 在找删贴法规的过程中,看了下《网络行为规范》,竟有这么一条,大家注意。
    第二十一条 因被认定违规而受处罚,可在三天内亲自或委托他人在社区会所栏目发帖申诉,由仲裁审理,禁止直接打电话与执行处罚的理事交涉,或在其他栏目发帖争辩,违者维持原处罚,自动失去申诉权利。
    2012年6月09日
  • 电脑问题,对不起各位,请谅解。至于重复发帖是否违规,如果有相关法律规定,我愿承担后果。
    2012年6月09日
  • 凌乱老实,同一个贴重复发,是不是有违规嫌疑呢?反正有浪费占用公共资源。
    2012年6月09日
  • 电脑出大毛病了,一直提示出错,我就以为投诉没发出去一直在试。等换了个电脑才发现发了六条……恳请技术人员帮忙删除后发的五篇文章,拜谢!给大家造成的困扰,请谅解。
    2012年6月09日
  • 当有人开始“微你妹”的时候,一个微博的价值开始呈现,如山蚁之出走微盲者亦开始瞠目。。
    2012年6月09日
  • 貌似出走社的微博近来异常火爆啊,肿么了?我弱地问一下,我说这话会不会被围攻啊
    2012年6月09日
  • 北京暴雨。小撮组果断下辙,赶在雨和雹子前上车(zhenyi微博),缎子组刚刚出山,完成全部计划,淋得"爽大发了"(小诗微博);文昊独自走东胡林-杏树台-千军台,下雨前,15:53乘上929(文昊微博)
    2012年6月09日
  • 愿北京出走的都平安归来。
    2012年6月09日
  • 与其对壁自语,不如公开,请大家围观!
    2012年6月09日
  • 对于“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另外一种解释是:小鲜,鱼虾尔,入鼎不宜常翻动,治大国如是者已。
    2012年6月09日
  • 错就错了
    2012年6月08日
  • 百度:围攻--1. 包围起来加以攻击。2. 引申为众人一齐批评、指责某个人。(本人注:也可以是观点)~三人成众:数目达到三人即可称为众人,已不算少数。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常用义:仁者见它说是仁,智者见它说是智。比喻对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立场或角度去看有不同的看法。
    2012年6月08日
  • 风飞扬and荷包:1.谁的微博更有挑衅性,社友自有评判;2.你的问题我已经正面回答你了,但如果你不明白,那我也没办法;3.你的想象力很丰富,我认真地在回复你,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内容,认真不等于沉重,为什么不能轻松一点~~
    2012年6月08日
  • 祝山蚁的队伍尽快发展壮大。某年某月,我流浪到那里也说不定,到时候也算有个组织投靠了。顶一个哈!
    2012年6月08日
  • 公民施雄已经利用第7条对南瓜叶进行了投诉(尽管拨回),鬼道说的有道理,涉性法度的废除,确实会导致出现第7条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现象,是不是在废除涉性法度的同时,对第7条进行修订,以确保不会发生已经发生的类似的问题?
    2012年6月08日
  • 已有人报名参选众议员,可竞选宣言是空的,不是要求300字吗?
    2012年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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