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
  • 鉴于一部分社民不想看到投诉建议等文章的需求在日益增长,我瞎建议个:不如成立两个出走社网站,一个供只想出走的社民单纯爬山,一个供还想讨论宪政问题的社民用,可以一个叫cuzo.org,一个叫cuzo.info.
    2012年6月11日
  • 呵呵,我也建议一下:为了减轻公职人员负担,禁止他们在各种场合攻击合法投诉的公民后进一步直接以公职人员身份去理事会攻击正在合法投诉的公民
    2012年6月11日
  • 为了减轻公职人员的负担,建议投诉类、建设类文章每周只能显示一篇。---------此微博请勿回复。不可扔板砖。
    2012年6月11日
  • 呵呵,你觉得你知道她真实的含义,其他人也觉得他们知道他们的那个她的真实含义,当人们彼此间的真实含义不完全一样时,凭什么来断定孰是孰非?遇到同样的问题,有人在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而有人在不寒而栗。
    (2)追求物质享受或感官刺激的;眼耳都是感觉器官,去看去听是否也受到了刺激,是否也会被曲解为追求?采点野菜野果美石,住在农家享受热炕,是否和追求物质享受一点也不沾边。看着一行行文字,想着那些“教廷”的曲解,我,不寒而栗。但我无所畏惧,我知道她真实的含义。
    2012年6月10日
  • 个人认为网速慢的原因:1.出走社网站租用虚拟空间的服务器在美国。2.中国政府建立的gfw防火墙(可以屏蔽他们认为敏感的信息)3.注册和登录网站人数已经达到承载上限。以上三点是主因,而争论多对服务器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2012年6月10日
  • 建议完善出走社社民积分制度,明确扣除积分时是否影响相对积分。
    能否考虑增加积分使用(支付)相关条款,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2012年6月10日
  • 资源的无偿使用往往比有偿使用更容易造成浪费,积分是日积月累的,大家都是同一个起点,不是是否有违公平。试论公务请求付费,自然尚应建立积分免除条款,避免出现无支付能力的社民不能伸冤。其实,更改社名就是有偿的公务请求,效果一直不错。
    2012年6月10日
  • (2)追求物质享受或感官刺激的;眼耳都是感觉器官,去看去听是否也受到了刺激,是否也会被曲解为追求?采点野菜野果美石,住在农家享受热炕,是否和追求物质享受一点也不沾边。看着一行行文字,想着那些“教廷”的曲解,我,不寒而栗。但我无所畏惧,我知道她真实的含义。
    2012年6月10日
  • 诸位理事,繁忙中请关注我在这里的请求http://www.cuzo.org/Article.asp?articleid=8672
    2012年6月10日
  • 从距离看,与飞机大小相同。
    可能是孔明灯或者迷失的风筝?
    2012年6月10日
  • 昨天返程的时候看到一只亮灯的风筝。
    可能是孔明灯或者迷失的风筝?
    2012年6月10日
  • 可能是孔明灯或者迷失的风筝?
    6月8日晚22时许,小海、小垒、当、独行叟四人在赵家台一处山梁上仰观天文。此时,月腾东山,云淡星稀,航线上时有飞机穿过,亦有卫星缓缓平行,忽见东南向有物闪烁,始以为是飞机,未见其动,少顷光灭,不知所踪,始知是ufo。
    2012年6月10日
  • 正在吃药,好多了,谢谢关心。
    老du你身体怎么样了?听说前阵你身体出了点问题?彻底好了吗?
    2012年6月10日
  • “呕啊记”,老独怎么这么能创造呢,俺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橘子网”怎能和“呕啊记”相比?
    小撮曾是呕啊记的一个版主,有人说,那是一个吵架的地方,还有人说,在那里,爬山不说话,常说话的都不怎么爬山。
    2012年6月10日
  • 昨天穿着防水鞋,脚(俺不喜欢用足)也湿了,因为裤管往鞋里灌水;昨天披着雨具,衣物也湿了,身体也未能幸免,因为灌木横生,防不胜防。
    2012年6月10日
  • 老du你身体怎么样了?听说前阵你身体出了点问题?彻底好了吗?
    2012年6月10日
  • ”呕啊记“,深藏不露老独老有才了!
    小撮曾是呕啊记的一个版主,有人说,那是一个吵架的地方,还有人说,在那里,爬山不说话,常说话的都不怎么爬山。
    2012年6月10日
  • 6月8日晚22时许,小海、小垒、当、独行叟四人在赵家台一处山梁上仰观天文。此时,月腾东山,云淡星稀,航线上时有飞机穿过,亦有卫星缓缓平行,忽见东南向有物闪烁,始以为是飞机,未见其动,少顷光灭,不知所踪,始知是ufo。
    2012年6月10日
  • 小撮曾是呕啊记的一个版主,有人说,那是一个吵架的地方,还有人说,在那里,爬山不说话,常说话的都不怎么爬山。
    2012年6月10日
  • 嗯,你根本就不是针对某个具体人,你只是在各种场合对人家表示鄙视之后,干脆又以议员身份去理事会攻击合法投诉的公民,并且在被处罚后也咬文嚼字的搞起了被人鄙视、浪费他人时间精力的仲裁申请,最后还说人家穿凿附会、无中生有、指鹿为马、任意曲解……
    所谓争辩,是就某事辩论某事。而我这篇文字,应该是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解读这次“涉性决议案”事件。根本就不是针对某个具体人、具体事。我在这篇文章的回复中明确的指出:“这是为了出走社的法度建设,即使不是直接提案”。呵呵,若有冒昧,见谅。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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