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
  • 投票系统是一个非常昂贵的公共物品。它所消耗的资源包括三个方面:1、包括服务器、带宽在内的系统资源;2、网站的版面资源;3、社民的注意力资源。其中服务器资源又可分为硬盘、内存和CPU。投票系统所传输的主是要是文本字节,没有图片音视频等,因此它对硬盘、带宽的消耗是不大的。
    2012年6月19日
  • 同理,在另一个小撮社长关于禁止开题的提案中,提出的4个要修改的地方,但是在提交提案的时候并没有对要修改的4个地方分别说明其要修改的原因。
    另有一个个人看法,(2)追求物质享受或感官刺激;前面增加了“片面”,这个词有点主观,增加了判断的难度,不知道加这样一个词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2012年6月19日
  • 同意,很同意!
    荷包安佳贝颜色我是不是可以考虑改名了
    2012年6月19日
  • 荷包安佳贝颜色我是不是可以考虑改名了
    2012年6月19日
  • 而提出的立法依据中的个人调查,没有一点提及关于“消耗公共资源”的论述。在没有讨论立法原因和立法本意的时候直接进行手段的讨论是不负责任的。
    2012年6月19日
  • 在讨论立法和修改法律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为什么要立法和修法,有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支持这样的行为。以现在讨论的限制公民调查为例,至今,没有看到提议者小撮社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立法原因,“过多消耗公共资源”。多少是怎么判断的?完全是臆想。
    2012年6月19日
  • 微博NO54597和NO54600是以我个人对电脑和服务器的知识做的一个判断,有个地方要说一下,就是调用的文件不会超过100K,太保守了,应该说不会超过10K,10K多大呢,大概是6000纯文字,大家可以做一个测试,把6000文字拷贝到一个记事本中,看看这个文档有多大。
    2012年6月19日
  • 同意穿山癸对理事会行为的评价,同时,也认为我要表达的和我的举例不是很符合,我要表达的是如果把处罚权直接赋予普通社民,会导致多数人暴政,就像文革期间一样。我的举例是说现行体系下,不用那么多人也可以发起一个暴政,当然是少数人的。但是对于一个个体来说也是伤害。
    (续)对于前者,设置非语言暴力投票可作为部分解决之方,并允许受害人提起被申请对象缺席的仲裁。对于后者,应当立法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2012年6月19日
  • 电脑(包括服务器)速度最慢的是硬盘,以上一代万转服务器硬盘在不组raid0的情况下,交换数据的平均速度应该在百兆以上,raid0以后,理论上的速度会快100%。而通常的数据库调用文本文档,都是以字节为单位的,应该不会超过100k。当然了这都是通常的计算,也许出走社不同于这些。
    2012年6月19日
  • (续)对于前者,设置非语言暴力投票可作为部分解决之方,并允许受害人提起被申请对象缺席的仲裁。对于后者,应当立法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鬼道的例子应该不是多数人暴政的恰当例子。很显然5人在本社目前属于小众,现行举报语言暴力的结果是允许匿名也即无人承担责任的少数人暴政。我以为多数人暴政的恰当例子是近期理事会求助于公民投票进行判案。
    2012年6月19日
  • 鬼道的例子应该不是多数人暴政的恰当例子。很显然5人在本社目前属于小众,现行举报语言暴力的结果是允许匿名也即无人承担责任的少数人暴政。我以为多数人暴政的恰当例子是近期理事会求助于公民投票进行判案。
    把行政处罚权交给普通社民是鼓励多数人暴政的行为,试想一下,现行制度下,我如果拉拢5个人以上,抓住一个人的所有发言进行语言暴力投票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法治社会中,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础,保证一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将处罚权直接授予普通民众将无异于文革。
    2012年6月19日
  • 如果小撮社长认为“个人民调过多是影响登录速度”的原因,请举证,不能凭借猜测来进行一次限制民权的立法。小撮社长在微博中说了很多调用的过程,看起来非常复杂,但是大家应该知道现在的电脑运算速度,以2g的单核心运算速度为例,每秒是20亿次。
    2012年6月19日
  • 把行政处罚权交给普通社民是鼓励多数人暴政的行为,试想一下,现行制度下,我如果拉拢5个人以上,抓住一个人的所有发言进行语言暴力投票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法治社会中,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础,保证一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将处罚权直接授予普通民众将无异于文革。
    2012年6月19日
  • 《出走课题公约》关于禁止开题条款的修正案 第八条提及《出走社安全气象标准》,原标准全称为《出走社野外安全气象标准》
    2012年6月19日
  • 有关方面可在联邦法院对总统行政命令提起诉讼。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可推翻总统的行政命令,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发生过两次。
    2012年6月19日
  • 自1789年以来,历任美国总统曾发布总统行政命令来帮助政府行政部门的官员和机构有效管理联邦政府的运作。
    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以美国宪法赋予总统的自行裁量权为依据。总统行政命令将持续有效,直至到期失效或被撤销。
    2012年6月19日
  • 等si去吧。
    2012年6月19日
  • 我想知道,从今天往前追溯一年,总共发布了多少民调?估计平均一天连一个民调,甚至半个民调都够不上~~有何限制的必要?民调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发布,可能短期内比较多一点,但长期来看,没有什么影响~~
    2012年6月19日
  • 鬼道说“又解释成一个技术问题了,这个很需要吗?目前没看到是因为站内计算而影响网速的任何证据” “现在的服务器都是多核心,大内存,运算速度是当时的10倍以上,相信处理文本数据库根本就不是问题” 社长说“6月13日一天个人民调总数达到21个” 是否真的严重影响了网速?求解答?
    2012年6月19日
  • 至于如何限制,社长和议员们正在激烈争论。我赞同限定“同一天内系统允许发布的个人民调总数”。这样,如果某个社民在某天需要发布大量的民调,TA虽然在限定的时间内只能发一次,但可以委托其他社民代发 ~ cc凌乱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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