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
  • 期待中。。。。。。
    哈哈,风飞扬还真让你说着了,俺计划了在立法前发个大规模民调,目标一万题,比你说的100多了一点点,由于染了小病,这事放下了,发不了一万发几百上千的调查俺是有信心的。
    2012年6月21日
  • 哈哈,风飞扬还真让你说着了,俺计划了在立法前发个大规模民调,目标一万题,比你说的100多了一点点,由于染了小病,这事放下了,发不了一万发几百上千的调查俺是有信心的。
    不说出走社人的素质有多高,如果真的遇到一天发100个民调的事,只要不是普通现象,也应能容忍,只有当这种行为成为普遍,再来通过立法进行限制才真正有意义。
    2012年6月21日
  • 小撮的课题无法查看名单,但岳麓山人的课题可以
    2012年6月21日
  • 咱是一普通社民,虽然学的是法律,但还是被诸位绕晕了。看来咱们国家立法机关的那些大家应该来撮社历练历练,可能对以后国家的未来有帮助。
    2012年6月21日
  • 我不能同意风飞扬说的等一种行为成为普遍再去立法限制的主张,恰恰相反,立法应该有预见性,在一种有危害的行为开始出现苗头时就应提前防范,以免危害蔓延扩大时无法可依,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来搞定,这不是法治社会的思路。杀人也不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要等它成为普遍才立法禁止吗?
    2012年6月21日
  • 有人故意混淆禁止和限制之间的差别,用非黑即白的模式把限制等同于禁止,并把任何一种具体的权利都等同于公民权甚至人权,按照他们的逻辑,美国对枪支的管理规范也是侵犯人权了。
    2012年6月21日
  • 美国的确不禁枪,但你可以试试在没有持枪许可证的情况下拎着枪上街、甚至把枪放在车上是什么后果。不禁枪不等于可以随便持枪,不等于没有对枪支使用的法律规范。而有了这样的限制性规范,也不等于禁枪。当然按照某种非黑即白、非无限大就是0的绝对主义逻辑,限制持枪就等于禁枪。
    2012年6月21日
  • 你说的内容就算是撮社提议的的该法度通过了,也可以发起。
    2012年6月21日
  • 可以发这样的调查吗?一、你认为撮社应该留长发还是应该剃光头?二、撮社的眼睛长在鼻子上面好看还是长在鼻子下面好看?三、爬山是穿木屐好还是穿拖鞋好?
    2012年6月21日
  • 不说出走社人的素质有多高,如果真的遇到一天发100个民调的事,只要不是普通现象,也应能容忍,只有当这种行为成为普遍,再来通过立法进行限制才真正有意义。
    2012年6月21日
  • 任何社会都有特例,我们能因为出门有可能遇到车祸而不出门?或出走爬山会发生事故不参加出走课题么?美国私人持枪有杀人的后果,也没有因此废止持枪法律。中国不准持枪,连菜刀都要登记,难道这样做中国的犯罪率比美国就低了么?
    哪天来个发横的人,一天发100个民调,这个网站就是他个人的了。
    2012年6月21日
  • 对微博或贴文后面的留言本人进行删改的过程,正是表明此人在撰写过程中对自已思维在进行调整,允许思绪短路,且我认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值得提倡的行为,没必要刻意去说明。认真对待才会这样。因此,我坚决反对任何人以别人删除掉的内容进行任何形式批评或定论的行为。
    2012年6月21日
  • 哪天来个发横的人,一天发100个民调,这个网站就是他个人的了。
    2012年6月21日
  • 我不赞同你们的观点,但我维护你们说话的权利。我讨厌某些人的做法,甚至我讨厌某些人,但在他们没有违法的情况下,法度保护他们有继续作为的权力。因为出走社不是一言堂,出走社是民主公民社会(尽管是初期,我们还有很多要改进的地方)。
    2012年6月21日
  • 个人观点:设置屏避功能应是最合适的方式。对后面出来的影响力的讨论,从维护双方权益角度,屏避也应是最适合的方式,这种事情通过制定法案的方式来限制,.成本过高,也给以后立法的范围留下太大的空间,我以为民调的水平不能成为限制的理由,多实践才能有提高,昆明老人乘车案也给了我这种启示。
    2012年6月21日
  • 疑问:1.民调真的是影响出走社速度的原因之一么?2.制定这个限制法度对言论自由有多大的影响?3,制定此法案的必要性有多大?4,法案的制定能解决出走社上去慢的问题吗?4,不以立法形式,而采用在民调处设置屏避功能来解决对其他不愿意参加民调社友的搔扰,二种方案相比利弊大小如何?
    2012年6月21日
  • 昨天在凌乱的贴子后回复后,就再也上不了出走社的网页,打开就死。这让我更加对民调是不是影响了出走社的网速问题产生疑问,因此,我把我在凌乱那篇文章后的回复转贴于此。希望社友们共同探讨。(清早6点不到就上来,这时不堵啊。。。)
    2012年6月21日
  • 呵呵,此中有深意呀。
    推荐大家看一看大狮发表在出走会所的文章《旧闻新说——昆明立法保护老年人免费乘公交 市民:爱心可以无限,但乘车应该有限》~~~
    2012年6月21日
  • hehe,那你喜欢立法限制每天吃可爱多的数量吗?
    你们扯上我喜欢的可爱多,我很郁闷,噗,我来打个酱油。。。
    2012年6月21日
  • 推荐大家看一看大狮发表在出走会所的文章《旧闻新说——昆明立法保护老年人免费乘公交 市民:爱心可以无限,但乘车应该有限》~~~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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