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会:
申请人:南瓜叶
被申请人:理事会
事由:
从内容看提交的是出走报告,不是个人行踪栏目定位的计划。
本投诉,纯属普法,希望通过一个案例,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条相关的法度。
理事会就上述投诉作出如下判定:
《出走社栏目定位》第二条第1.2款规定“个人行踪:本栏目用于发布社民个人的出走动态”,可以包括社民个人的出走计划,也可以包括社民个人的出走记录。冒牌灰太狼发布的文章《太平山脚下<$1$3》属于社民个人的出走记录,并未违反《出走社栏目定位》第二条第1.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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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行踪是出走课题的子栏目,而非出走报告的子栏目。本人不能接受理事会的解释。
仲裁请求:
1、 要求撤销理事会的判定。
2、要求理事会对该案重新判定。
申请人:南瓜叶
201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