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会:
申请人:施雄
被申请人:理事会
南瓜叶在理事会投诉我违规(投诉:社民施雄涉嫌违规),内容如下:
磨砂理事钧鉴:
施雄本人在三犀报告: 从大觉寺到凤凰岭:瘦了4斤的减肥之路 之后的回复
施雄 2012-5-20 18:38:45
理事会做如下判定:
我认为理事会的判定违宪。
根据出走社宪章:
总纲
一、出走社是依托于互联网的自治团体,以崇尚自由、民主、法治、简朴、诚信、严谨作为基本价值观,主要但不限于通过组织集体野外徒步活动的方式,聚合认同基本价值观的网民,将线下活动与虚拟社区公共生活紧密结合,彼此温暖,相互支持、勉励、提升、完善,培育良好的公民人格,创建虚拟与现实相交织的公民社会。
如果说开题人有“拒绝名单之外的人员尾随分享课题的义务”,那么要求开题人“严辞拒绝”就侵犯了开题人的自由,因为就算开题人有拒绝他人“邂逅”的义务,怎么拒绝也是开题人自己的自由,开题人完全有权利选择要为平和的言辞来拒绝,强迫开题人“严辞拒绝”是违宪的;
另外,出走社中人人平等,课题中开题人在权利义务上和其他课题成员完全对等,但在课题开题和报名的提示要求中单单要求并强调开题人来承担维护社规的义务,属于对于开题人的歧视性条款,同样是违宪的。
请仲裁会裁定理事会的判定违宪,并撤销这一判定。
施雄
201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