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议员:
为进一步完善现行《出走社议事会议事规则》,特提交本议题。
本议题准备完善事项、完善必要性及讨论范围如下:
1社长或议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被罢免、引咎辞职、视为自动离职、主动辞职、自动离职、个人生活变故),其提交的议案(该议案可能处于动议投票表决阶段(不含社长提交的议案)、提案讨论阶段、决议案投票表决阶段)如何移交或处理方面的法条需要增补。
2“占领首页”事件及其后提交表决的决议案《限制个人开题数量和提前开题的期限》可供我们借鉴。为预防“占领议题”或“占领议事会”事件的发生,讨论限制议员提交议案数量和提前提交议案的期限也很有必要。将讨论共识形成法条,并予以增补。
3从《要求讨论议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讨论可知,南瓜叶议员在讨论中连续就现行《出走社议事会议事规则》第6条“关于表决的特别规定”进行发言,提案人(小撮议员)也在当时的《决议草案(第3稿)》中根据南瓜叶议员的发言进行了完善。但该完善尚不彻底,有待进一步从《出走社投票通则》中所列举的①简单多数、②绝对多数、③一票否决,《出走社议事会议事规则》第5.3款中所载明的④“当计数值达到应投票人数1/4时”,以及⑤普通程序、⑥快速决议程序、⑦赞同票、⑧反对票、⑨中立票、⑩投票期限等因子的可能组合下,将可以提前宣布表决结果的情况均予以列举出来,方便程序开发人员或网站维护人员将法条转换成自动执行的参数(程序)。这属于对现行《出走社议事会议事规则》第6条进行修订的内容。





